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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两企业开始应用 汇总征税模式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5-07-28

本报讯 (记者刘倩 通讯员叶华丽)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33号公告,自7月27日起,海关总署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汇总征税改革。该模式打破了传统逐票打印的征税模式,能够有效提高货物通关效率,极大缓解企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融资压力,将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降低通关成本。

据了解,汇总征税是指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适用汇总征税的企业应是进出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并且符合以下条件: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企业类别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上一自然年的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企业申报符合规范要求,提供海关单证审核必要的资料和信息,遵守海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纳税及时;无其他不适合汇总征税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开展汇总征税业务的企业应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征税,且不得再选择电子支付担保方式。汇总征税额度的扣减和恢复只对应应纳税款,滞报金等其他费用应在货物放行前缴清。

记者向泉州海关了解到,目前泉州关区的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两家AA类纳税龙头企业已具备资质,可开展汇总征税业务。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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