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约车管理细则下月起施行
泉州网约车管理细则下月起施行
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官网昨日正式发布《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自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细则》,网约车车辆价格不得低于15万元;如果是二手车进入网约车市场,已使用年限自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退出网约车经营。
想当网约车司机,要满足有3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另外,近日我市印发了《泉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规范发展,运行区域仅限于市区区域内,计价方式只计程不计时,单车每天合乘频率不得超过4次,允许分担成本仅限于燃料及通行费。
我市出台网约车管理新规,明确——
网约车车价不得低于15万元
核心提示
为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发展,昨日,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官网发布了《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网约车驾驶员要有3年以上驾龄,网约车的车辆价格不得低于15万元。
《细则》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 源:泉州网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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