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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交警出妙招: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朋友圈集赞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8-12-11

泉州经济网12月11日讯(记者 李祖勇)为深入推进辖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车自行车通行秩序,昨日下午,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在市区城雕环岛路段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道、逆向、闯红灯、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以及非机动车占道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


但此次整治活动相较以往却有了明显的不同,鲤城交警大队本着人性执法的理念,除了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依法处罚以外,对于一些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警告,让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行选择参与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或朋友圈集赞的特别方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进一步提升自我交通安全意识。

昨日下午3点半左右,彭女士和几个同事分别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被执勤人员拦下。民警对其进行警告,并让其选择一种处罚方式,由于赶着上班,彭女士和她的同事选择了朋友圈集赞方式。彭女士表示本身确实违反交通安全规则,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虽然通过发朋友圈有点颜面扫地,但确实起到较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效果,下次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交警表示,处罚并不是根本目的,对于一些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希望通过采取参与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劝导与朋友圈集赞这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柔性执法达到教育的作用。但是,对于套牌、无牌、酒后驾驶等严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将严厉进行处罚。

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有15人,交警希望通过现在媒介平台方式对其起到监督的作用,通过一个朋友圈影响到周边每一个人。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达到良好的效果,得到社会各界的赞许。

下一步,鲤城交警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并联合职能部门做好源头管控、非机动车道设施完善工作,切实巩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成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应靠右行驶;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应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超员、不逆向、不曲线行驶,遵规守法、注意出行。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和创造,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来 源:泉州经济网 责任编辑:涂志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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