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聚焦泉州»正文

面劝军阀止杀,感化医师济生,悯孤恤老有遗愿 弘一法师泉州逸闻三则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23-07-07

护民劝“阎王”

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然而,国民党却仍在不断制造各种事端,企图削弱共产党的力量。

当时正值蒋介石“八大金刚”之一钱大钧的侄儿——有“钱阎王”之称的钱东亮,率军驻防福建。钱东亮时任国民党第八十师少将副师长兼第二三九旅旅长,其旅部就设在泉州。由于手握重兵,钱东亮在泉州横行霸道,鱼肉乡民,百姓敢怒不敢言。1937年11月,国民党有意分化红军组织,通过谈判将闽中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党军第八十师特务大队(亦称独立大队,由闽中工委书记刘突军担任大队长),迫使其调离莆田根据地。后来更是找借口令这支部队进驻泉州承天寺,置于钱东亮的严密监控下。

“钱阎王”向来嗜杀成性,刘突军为带领队伍脱离魔爪,尽早赶赴抗日前线,于1938年3月10日,至福州联络入编新四军事宜,途中却被钱东亮派人秘密杀害了。3月11日,钱东亮下令包围泉州承天寺,强行收缴独立大队(即闽中红军游击队)武器,扣押全体指战员留待“法办”。这就是臭名昭著的“泉州事件”。

鲜为人知的是,“泉州事件”爆发前后,弘一法师正驻锡泉州承天寺。1938年3月2日至11日,也是时局最紧张的阶段,弘一法师就在寺内为大众宣讲《普贤行愿品》。寺院中既驻扎着共产党领导的独立大队,又驻锡有近代著名爱国高僧弘一法师,大家和睦共处,似将风雨关于寺门之外。相比之下,寺外国民党军钱东亮部却经常无端制造摩擦,嫁祸于特务大队,种种恶行可谓大失民心。

1938年12月下旬,钱东亮突然点名要会一会刚从漳州弘法归来的弘一法师。彼时泉州承天寺常住惶恐不已,但畏于“钱阎王”的淫威,只好向弘一法师如实相告。没想到一向不与政府打交道的弘一法师听后,竟然立刻同意了这次会面。

到了约定之期,僧众紧张又好奇地环伺于客堂之外。只见钱东亮一人径直入内,弘一法师泰然自若,示意落座。四下寂静,唯有佛号,在这强大的气场下,“钱阎王”竟然有些慌了神,一时手足无措只剩尴尬。据弘一法师学僧广义法师回忆,法师此时忽然开口道:“旅长,还是少杀生为是,上苍忌杀,佛法戒杀,救人一命,胜造浮屠七级!”钱东亮听罢作学生状,连连恭敬称是。又是一片沉寂之后,钱东亮自觉失礼悻悻而返。

 

雨中的承天寺,庄严肃穆。当年弘一法师即在该寺约见“钱阎王”钱东亮。(吴拏云 摄)

我们无法悉知,弘一法师在与独立大队(即闽中红军游击队)共处的时光里,弘一法师对共产党有多少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弘一法师在目睹了“泉州事件”,听闻了两军对待百姓的态度之后,能够明白孰是孰非。弘一法师为保护泉州民众,破例做出当面告诫“钱阎王”的举动,就是最好的证明。

也是在这年仲冬,弘一法师为泉州承天寺结七念佛善友手书“念佛不忘救国,救国必须念佛”。这是继七七事变以来,弘一法师提出“爱国”“救国”的又一次呐喊。这份精神,既是号召佛弟子要担起抗日救国的责任;也是向“钱阎王”这样的国民党军申明,在全民抗日的当下,只有一心“救国”才是正途。

 

1938年仲冬,弘一法师手书“念佛不忘救国,救国必须念佛”于泉州承天寺内。

恤民说“良药”

弘一法师是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是一位思想开明、具有国际视野的先锋人物。即便是出家以后,弘一法师仍然非常注重与各界人士的互动,与人交往时平和友善,为人处世一片光明,尤其深知宗教团结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面对不同宗教,弘一法师和谐处之,绝无高低成见;遇到惑民邪说,弘一法师则当仁不让,守护庄严净土。

1935年5月14日,经传贯法师礼请,弘一法师驻锡惠安净峰寺。一日,钱山小学校长庄连福,想上山拜谒弘一法师,结果传贯法师听闻他是基督徒,于是以信仰不同为由拒绝引荐。弘一法师知道以后,责令传贯法师携四件书法作品和一部《华严经》登门道歉。据庄连福晚年回忆,传贯法师当时一直跪在教室门口等待。连福上前搀扶请他到室内喝茶,传贯法师口称赔罪,愧不肯坐,足见其心诚。

此事一传开,弘一法师的举动给当地基督徒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后来便有不少基督信众常到净峰寺中听法。弘一法师注重团结其他宗教,源自法师高尚的个人修养,也彰显了佛家“方行等慈”的教义。弘一法师在自己记录的《惠安弘法日记》中也写道:“八月五日至七日为亡父忌日,讲《行愿品》偈颂。七日听者甚众。听众多为基督徒。”

1941年5月15日,在传贯法师的护持之下,弘一法师移锡晋江福林寺。福林寺位于龙湖镇福林村檀林乡,由于村中多有在南洋经商者,所以这里商贾往来、经济繁荣。恰巧在檀林有一名擅长西医的基督徒杜医师,在檀林开设“杜安人诊疗所”,这年中秋节特地到福林寺拜谒弘一法师。弘一法师听闻杜医师虽然医术高明,但诊费昂贵,一般民众承受不起。趁此机会,弘一法师特手书“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相赠,并劝其体恤病患,普施贫苦,接济民生。

 

晋江福林寺今照

1942年3月16日,身体已经渐趋羸弱的弘一法师,将自己随身的西药十四种赠送给杜医师,还用“安人”作冠头联:“安宁万邦,正需良药;人我一相,乃谓大慈。”希望以此感化杜医师。弘一法师以慈悲之心,晓以大义,深深影响了杜医师。杜医师致信弘一法师表达自己的惭愧、领受和感恩,他在信中写道:“我希望良心会驱使我,把我既往的卑鄙、从前的罪恶,在可能范围内,尽量地改革过来,效法师‘慈悲众生’的婆心,真正地把‘关怀民瘼’的精神培植起业。”

当年4月3日,当杜医师听说弘一法师将要离开福林寺时,又致书撰辞深表折服之情:“此次法师亦以轻小我重大我之人生观相示,使材知世之宗教仅可视为一规模之团体。而其最高尚标的,不外为共同之美德,如博爱、平等、慈悲等是也。”1942年6月18日端午节,杜医师作四言古风,刻《弘一大法师飞挂福林寺纪念》木匾赠福林寺,记法师之德惠。该匾至今仍悬挂于福林寺。

 

四言古风木匾《弘一大法师飞挂福林寺纪念》

抗战期间,总有人借乱世谋私利。当时在惠安一带就有组织巧立名目招揽信徒,弘一法师随即携传贯法师前往宣说正法,规劝群迷。更奇葩的是,还有人对外自称“有秘籍承揽弘一法师”,企图用弘一法师的名头做不法之事。弘一法师识破邪行,干脆地说道:“要么老实念佛,要么加入温陵养老院董事会做点实事。”犀利至此,可见弘一法师正直不阿的一面。

忧民付“遗嘱”

“草(艹+積)不除,便觉眼前生意满;庵门常掩,毋忘世上苦人多。”这是弘一法师1933年驻锡晋江草庵时所撰的藏头联。弘一法师曾在致俞啸川居士的信中说:“此上联隐含慈悲博爱之意。宋儒周、程、朱诸子文中,常有此类之言。即是观天地生物气象,而兴起仁民爱物之怀也。”“仁民爱物”的说法非常契合弘一法师慈悲济世的行止。

1938年11月27日,弘一法师在安海金墩宗祠讲《佛法十疑略释》,其中提道:“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布施有二种,一曰财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于弘扬佛法……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慈儿院、医院、善堂、修桥、造凉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钱、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认为佛教慈善是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慈善是最为体现佛教“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的事业。民国期间,受佛化运动的影响,各地寺院积极开办学校、慈儿院、养老院等慈善机构。泉州佛教界先后设有泉州开元慈儿院、泉州妇人养老院、温陵养老院、晋江平民救济院等,弘一法师均亲临讲法,馈赠墨宝。

泉州开元慈儿院由泉州开元寺倡办,于1925年开始招生,专为孤苦无依的幼童提供栖身和学习的场所。1938年3月13日,院长叶青眼居士邀请弘一法师到泉州开元慈儿院做开示。讲解后,弘一法师还亲自为学生讲授美术课,并为开元慈儿院仁寿童子公园手书“离垢清凉园”。

温陵养老院是弘一法师经常居住的场所之一。1934年,旅沪富商伍泽民怜惜年迈孤苦老者无人赡养,考虑先前已有“泉州妇人养老院”,于是捐资两千元,在欧阳詹不二祠、朱熹讲学处之小山丛竹,开办“泉州男子养老院”(又名“温陵养老院”),由叶青眼居士任院长。弘一法师曾在温陵养老院补题“过化亭”。

 

过化亭今照

弘一法师前后五次莅临温陵养老院,叶青眼居士对于弘一法师爱惜物力、慈悲老人的事迹尤为触动。弘一法师在温陵养老院居住期间,主动要求一天仅早中两餐,每餐只要一两个菜。最后一次居住时,弘一法师特地交代对他只要与养老院的其他老人一样就行,吃住不要搞特殊化。抗战期间物资匮乏,养老院提供给每人两盒火柴。由于弘一法师与妙莲法师同住,弘一法师圆寂后妙莲法师依嘱将火柴悉数奉还。叶青眼居士回忆,弘一法师在闽南弘法期间,“生活四事,无非三衣过冬,两餐度日,数椽兰若,一只粗椅而已”。

 

1942年,弘一法师(前排居中)与众友人在泉州温陵养老院过化亭留影。

1942年10月13日,弘一法师在温陵养老院圆寂。先前,弘一法师已写好预备寄给诸位友人的遗嘱,并于圆寂前三天写下最后绝笔“悲欣交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弘一法师最后一份口述遗嘱,竟然是在圆寂前一天留给温陵养老院董事会的。这份遗嘱共四条:(一)请董事修台(即指过化亭一部分破损应修葺处)。(二)请董事对老人开示净土法门。(三)请董事议定,住院老人至八十岁,应举为名誉董事,不负责任。(四)请董事审定湘籍老人,因已衰老,彼自己虽乐为助理治圃责任,应改为庶务,以减轻其负担。

 

弘一法师圆寂后,弟子依其生前遗嘱,运遗体至承天寺内焚化。今承天寺内有“弘一法师化身地”碑。(吴拏云 摄)

弘一法师“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在临终前一日,仍心怀温陵养老院的老人,推己及人,以至群生。真可谓用心良苦,悲愿宏深。

责任编辑:苏慧敏
泉州经济网建设声明: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