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起 市区新增7个路口电子抓拍交通违法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024年10月18日起,对市区7个市政道路的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
据悉,本次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7个路口为:通海大道与支十四路交叉路口、通海大道与荣兴街交叉路口、东海大街与通海大道交叉路口、通海大道与大兴街交叉路口、通海大道与海丝大街交叉路口、海丝大街与经五路交叉路口、通海大道与丰海路交叉路口。
交警提醒,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口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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