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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明确各部门职责推进“三合一”场所整治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5-03-28

为进一步消除“三合一”隐患,坚决预防“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公安、安监、工商、供电、供水、消防等部门工作职责,并提出了到2015 年12月底,辖区的“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分分离,全年排查整改率达到100%。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三合一”场所危险性,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历年来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要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

公安、安监、工商、建设、房管、供电、供水、行政执法、消防、监察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改后,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三合一”整治办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三合一”场所的监管,制定有奖举报奖励办法,通过火灾隐患举报中心的建立,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举报“三合一”场所,根据隐患轻重程度,经核实确认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市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阶段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明确了整治工作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系统、本行业的“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

据悉,此次整治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改、考评验收等三个阶段,重点整治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在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的重点。(吴文霞 黄英)

来 源: 福建泉州消防支队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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