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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栅栏影响疏散逃生 泉港一医院被处罚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24-01-15

近日,泉港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依法对泉州泉港某医院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门诊楼楼梯上设置的铁栅栏、铁门存在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遂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该医院罚款916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院门诊南侧二楼通向三楼的楼梯上设置了铁栅栏,三楼通向四楼的楼梯上设置了铁门,存在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设置铁栅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火灾发生时却影响受困人员逃生及消防开展救援,成为生命通道的‘拦路虎’。”检查过程中,针对该医院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监督人员第一时间向医院负责人反馈并开展了火灾警示教育,提醒医院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同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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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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