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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24-01-19

为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经济性和安全性,近日,泉州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药店门诊统筹的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电子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享受开具电子处方医疗机构的同等待遇,计入参保人员相应年度支付限额,其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保持不变。实际发生的电子流转处方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药品费用(不含“双通道”药品费用),年终纳入开具电子处方医疗机构的基金总额预算清算和相关指标统计范围。《通知》指出,我省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继续执行。

《通知》具体规定六类药品不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范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除胰岛素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兴奋剂药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采取冷冻保管措施的注射剂;中药饮片、院内制剂;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应纳入药店管理的药品。

《通知》还明确了药店门诊统筹处方范围。其中,参保人到实体医疗机构开具门诊统筹处方且该医疗机构药房能够提供药品的,不实行处方流转;未经患者同意的也不实行处方流转。

责任编辑: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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