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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非法经营疫苗清查行动 发现非法经营从重查处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3-22

凡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过疫苗的,应在25日前主动报告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近日破获的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备受社会关注。昨日,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已经正式部署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清查行动,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彻底查清山东省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及时查明非法购销情况

“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疫苗查处专案组,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并配合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

发现非法经营案件 从重查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应在25日前主动向当地食药监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另外,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对发现的非法经营案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重查处。各地案件查处情况还要实行每日报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市民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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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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