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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新农村建设 试点示范村确定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6-15

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局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市领导、市直机关单位挂钩联系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制度,20位市领导和20个市直机关单位分别挂钩联系2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

据悉,今年确定的2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中,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各3个,石狮市、惠安县、永春县、德化县各2个,洛江区、泉港区、台商投资区各1个。具体为:晋江市磁灶镇前尾村、南安市洪梅镇洪梅村、惠安县螺阳镇尾透村、洛江区罗溪镇洪四村、石狮市永宁镇后杆柄村、惠安县山霞镇前张村、安溪县参内乡田底村、石狮市蚶江镇石渔村、安溪县虎邱镇竹园村、德化县雷峰镇潘祠村、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后曾村、晋江市英林镇三欧村、南安市美林街道松岭村、德化县春美乡古春村、安溪县龙涓乡培福村、南安市官桥镇洪岭村、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永春县下洋镇曲斗村、泉港区前黄镇古县村、晋江市新塘街道杏坂社区。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示范村要按照“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的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完善经济发展、村庄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规划,力争在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有所突破,在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上见成效,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目标。

该方案同时要求,挂钩联系的市领导和市直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指导和帮助示范村立足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人文优势,认真制定发展规划、建设计划、扶持办法和具体措施,抓好项目、资金、规划等工作落实。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筹措捆绑扶持资金1000万元,安排每个示范村各5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扶持村庄建设规划、壮大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发展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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