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回眸:砥砺进取开新局
人民群众向往的,不仅是共富,还有更公平的公共服务,更牢固的社会保障。这些现实问题,同样需要改革来破解。
医改如何既减轻政府投入压力,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如何既增加医院建设发展投入,又提高医护人员收入?三明闯出一条“以技养医”的改革之路,取消“以药养医”,挤出药品流通环节的水分;实行“阳光工资”,消除灰色收入动机;建立医院和院长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
作为全国首个在全部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改革的市,三明医改逐渐体现成效。去年,全市22家县级以上医院的医药总收入增长率仅为5.97%;医院医务性收入占比上升到65%,药占比下降到25.74%。与此同时,医务人员收入大幅提高,群众看病负担明显减轻,医保基金运行更加安全。
去年,福建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引导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就业帮扶导向从“扶弱”为主向“扶众”转变,从“单纯的就业”向“经济产业政策与就业联动”转变;构建“中职-高职(专科层次)-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体系……省级财政民生支出占比达76%,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
文化体制改革,亦着眼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惠民利民。去年,省市县乡四级签订帮扶协议,建立文化、科技、卫生“常下乡”长效机制;厦门、三明完成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厦门图书馆初步建立起理事会制度,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
在年底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时任代省长于伟国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从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需求性强的问题入手,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公平、普惠、可持续”。
人民群众是改革的力量源泉。福泽百姓,改革亦将涌泉不竭。
全面依法治省,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全面依法治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
去年以来,福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推进依法治省。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的10项法规、修订的4项法规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研究落实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相关事项,明确了漳州等7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时间。
协商民主向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省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协商工作与政协经常性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发挥了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稳妥推进。推动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改革,完成首次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考核工作;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
同时,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成为共识。
以法为基,去年以来,福建将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纳入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统筹谋划,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理效能的深层次问题,有效防控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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