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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监分局:八方面治理银行业不规范行为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2-11-02

有些市民有过这样的经历,个别银行在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发放贷款时,将理财、保险、信用卡、基金等各种金融产品强制捆绑、搭售;或者在办理银行卡时强制捆绑销售u盾,不买u盾就不给办理银行卡。此类统称为强制捆绑、不当搭售的行为都属于银行业“不规范经营”范畴。方良川表示,泉州银监分局从年初开始全面部署开展银行业不规范经营及不规范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目前这一类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整治“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行为,主要包括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乱浮利率、一浮到顶;以贷收费、浮利分费;转嫁成本、增加负担;违规收费、擅自提价;强制捆绑、不当搭售;高息揽存、借道收息;套餐服务、蒙骗客户等八个方面。

出台贷款业务“七大紧箍咒”

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方良川介绍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所出台的银行业贷款业务“七不准”。

“七不准”具体为:不准以贷转存,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不准存贷挂钩,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不准以贷收费,不得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准浮利分费,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不准借贷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准一浮到顶,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不准转嫁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来 源:泉州网 责任编辑:尪筱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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