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多种类型电价昨日起下调 居民电价保持不动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赖劲松)昨日,福建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自4月20日起,我省将调整多种类型的电价,其中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均降低2.42分钱/千瓦时,但居民电价保持不动。
通知明确,降低我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全省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下同)上网电价降低3.04分钱/千瓦时。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调整后为0.4075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全省居民、农业电价和趸售县电网丰、弃水期电价保持不动,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均降低2.42分钱/千瓦时。各趸售县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同价过渡期商业、非居民照明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同步降低2.42分钱/千瓦时。全省单台容量20千瓦及以上的蓄热式电锅炉电价降低2.42分钱/千瓦时。
取消趸售县电网部队用电单列价格,改按相应电价类别执行。逐步取消全省化肥生产电价优惠,2016年4月20日起改按同类别非优待电价执行。
新的电价调整标准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来 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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