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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可办离境退税业务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1-26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刘倩 王朝晖 通讯员卢意 叶华丽)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我省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成为继北京市和上海市之后,全国第二批实施该项政策的省份。记者从泉州海关了解到,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即可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据了解,包括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在内的全省共18家商店被福建省国税局列为我省首批退税商店。境外旅客在福建省内指定退税商店购买商品且符合离境退税条件的,可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平潭海峡高速客运码头、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厦门五通码头的离境隔离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可以享受离境退税政策。这些旅客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以办理购物离境退税手续: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以上,并且取得退税商店制发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海关提醒,境外旅客在出境时需要对所购物品退税的,应当主动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交退税物品、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无误后,将在申请单上盖章交由旅客至退税代理机构办理实际退税。

来 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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