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综合»正文

泉州加强河道保护管理 违法采砂最高罚30万元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2-21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日前施行,该法规划定了河道管理范围,明确了河道采砂可采区、禁采区;规定违法采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规定,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并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作业方式、作业工具及其数量进行采砂,并及时清除砂石弃碴,不得在禁采区、禁采期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条例》规定,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作业设施设备。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要求采砂或者未及时清除砂石弃碴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记者王朝晖)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相关新闻

泉州经济网建设声明: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