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高新行业»正文

两部门明确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9-05-24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5月17日

来 源:泉州税务 责任编辑:许凌晖

相关新闻

查看评论发表评论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本网保持中立

看不清楚?点击换一张

泉州经济网建设声明: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1-87523908 邮箱:qzc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