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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多项政策鼓励农民做“农场主”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3-04-24

本报讯 (记者高玉丽 通讯员张志攀)日前,县工商局出台《安溪县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指导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

《意见》还从放宽企业字号名称、住所登记条件及经营范围,免收登记费用、引导规范发展等多个方面提出扶持措施,助推“家庭农场”发展壮大。

首家家庭农场挂牌吸引众多农户关注

县工商局长白志荣介绍,与茶乡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合作社旨在农户联合、抱团发展,而家庭农场最显著的特征是以家庭劳动力为基础,经营红利家庭内部消化,更便于大家“力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登记注册是农户取得“法定身份”的象征,种植大户们除了经营有法定保障外,还能享受到国家及省市专门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而制定的多项优惠政策。

“发展家庭农场具有先天基础资源优势。”县农业与茶果局副局长陈永忠介绍说,我县除了是产茶第一大县,还拥有丰富的果林场资源,全县集体、私有林场面积达22万公顷,以油柿、龙眼、柑桔为主的果园面积达10225公顷。

3月底,泉州市首家“家庭农场”感德镇芦来溪家庭农场正式挂牌成立的消息一经媒体报道后,有许多人纷纷到工商局询问相关事宜,准备大干一番新作为。

明确规定登记门槛 初期政策相对宽松

《意见》明确规定“家庭农场”各项登记条件:(1)具有安溪籍农村户口,男性在18至65周岁,女性在18至60周岁;(2)家庭务农人员不少于2人,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3)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70%以上;(4)经营的土地承包租赁或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5)土地经营面积30亩以上200亩以下,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选择个体工商户(家庭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商事主体类型进行登记注册。 “在‘家庭农场’推广初期,政府放低了准入门槛,还推出免除各项登记费用等多项优惠政策。”白志荣告诉记者,发展家庭农场,关键是以市场为主导,以农户为主体,政府在做好相应服务工作的同时,还将出台资金、土地、保险等扶持政策,助推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鼓励支持土地流转搭建便捷交易平台

龙门镇桂瑶云湖家庭农场负责人林培养告诉记者,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他就谋划充分利用家门口附近的水库资源,再将水库周边大片风景秀美的闲置山林承包下来。目前他承包的30亩土地主要种植的还是茶叶和蔬菜,预留的山林和水库将引进种植东南亚名贵花卉、苗木和发展水产养殖、水上游乐项目,开发成纯生态的集种植养植旅游为一体的新型观光农业。

县农办副主任谢景欣介绍:“政府将运用行政指导,引导家庭农场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搭建便捷完善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协调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来 源:安溪报 责任编辑:陈大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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