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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议“黄标车” 可申请技术鉴别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1-27

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昨日,泉州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受理有异议黄标车技术鉴别工作的通告》,规定部分车辆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无法查询,且对按注册时间核发黄色环保合格标志有异议的“黄标车”,可申请采用技术鉴别方式进行鉴别。

鉴别范围为我市注册登记且车主对按注册时间核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异议的机动车。对于国家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明确规定的“黄标车”车型、未按照规定擅自改装排放控制装置的机动车,以及国家、省和我市规定必须强制注销的老旧机动车,将不予受理技术鉴别。同一辆机动车可以申请一次技术鉴别,技术鉴别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可登录“泉州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qzepb.gov.cn/)“下载中心”下载《泉州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技术鉴别申请审核表》,并按要求填写。

“早期部分机动车的技术参数没有环保排放标准,开展这项工作就是为了保障车主合法权益。”市环保局总量科科长蔡天从介绍,技术鉴别将采用实车查验方式。申请人在预约的时间,携带需鉴别车辆、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车辆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原件(或车辆登记信息表)及复印件各一份(代他人办理的,需同时备齐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技术鉴别地点。此外,为了使技术鉴别顺利进行,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车辆产品合格证和技术参数表(复印件)。

经技术鉴别判定为绿标车的异议黄标车,车主可持《泉州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技术鉴别申请审核表》到我市有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汽油车可换发“国Ⅰ”绿色标志,柴油车可换发“国Ⅲ”绿色标志,车辆一周后即可进入机动车“绿标区”。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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