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价听证会召开:水费或上涨 代表盼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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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昨日举行
水费调整两套方案可选
泉州市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昨日举行,泉州市物价局公布了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中心市区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泉港区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泉州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和泉州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
听证会上,到会的18名听证参加人针对监审报告和调整方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根据听证代表问题进行了解答。
按新方案 居民月增加支出不超过5元
根据我市自来水供水成本变化情况,并参考省内周边城市的价格水平,市物价局经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程序,提出两个调整方案。方案一为民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1.65元调整为1.95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2.80元调整为5.00元;其他行业用水由现行每吨1.90元调整为2.00元。方案二为民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1.65元调整为2.05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2.80元调整为4.00元;其他行业用水由现行每吨1.90元调整为2.05元。
目前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现行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第一级为0—20吨/户/月(含20吨),价格为现行民用水价格1.65元/吨;第二级为21—30吨/户/月(含30吨),价格为现行民用水价格的1.5倍;第三级为31吨以上/户/月,价格为现行民用水价格的2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观察落实国家、省关于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泉州市区的居民阶梯水价比例拟由现行的1:1.5:2调整为1:1.5:3。
根据物价部门调查,2015年市区居民户均月用水量约11吨,居民用水价格如按方案一调整,每月增加居民用水支出3.30元左右;按方案二调整,每月增加居民用水支出4.40元左右。2015年市区特种行业户均月用水量约188吨,按方案一调整,每月增加用水支出413.60元左右;按方案二调整,每月增加支出225.60元。2015年其他行业户均月用水量约为65吨,按方案一调整,每月增加用水支出6.50元左右;按方案二调整,每月增加支出9.75元。
物价部门表示,考虑到市区自来水价格的调整确实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的市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同时,拟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采取定额补助办法,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户每月7元调整为12元,由民政部门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时一并发放,补助资金在实行居民阶梯水价产生的收益专户中列支。
居民污水处理费拟调整为0.95元/吨
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为0.80元/吨(包括居民和非居民用水)。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5]36号)文件要求,2016年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在泉州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中,按照国家和省最低调整标准要求,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为居民用水每吨0.95元,非居民用水每吨1.40元。物价部门分析,污水处理费调整后,2015年市区居民户均月用水量约11吨,市区居民用户每月多支出1.65元左右;2015年非居民用户月均用水87吨,每月污水处理费增加支出52元左右。
此外,考虑到污水处理费调整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的市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拟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采取定额补助办法,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户每月8元调整为10元,由民政部门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时一并发放。
水价提高 服务水平也应提高
听证会上,到会的18名听证参加人针对监审报告和调整方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多方面因素,大部分听证参加人较为认同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一的内容,并支持国家对污水处理费调整的政策。众多听证参加人表示,在水费价格调整的同时,我市自来水水质、自来水公司服务水平等仍需相应提高。
“去年苏州市水价提价,由1.61元/吨提升至1.86元/吨,提价比率15%;深圳水价提价比例仅8.95%。”有听证代表认为,水价上涨应该有一个合理范围,既要考虑企业利益,更要照顾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比如将提价比例控制在12%—15%之间。
还有听证代表建议,能否对阶梯水费中第一阶梯的价格不做调整,二、三档水价在合理范围内适度上调,完善节约用水价格机制。比如深圳听证会方案,第一阶梯用水量为22吨,居民覆盖率为90%,第二阶梯用水量为23—30吨,居民覆盖率为97%。
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系统显示,2015年至今,我市关于自来水厂的投诉和咨询共有269件,消费者集中反映情况如水表准确度问题、乱扣水费嫌疑、水质比较浑浊、水压不够、缴费后恢复供水慢等。多数听证代表表示,希望供水企业和污水处理企业在考虑提价的同时,也要将强化企业管理和服务作为重点,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加以行之有效的解决,保障居民用水放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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