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综合»正文

“互联网+”法律援助启动 新模式开全省先河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7-04

2016泉州晚报社读者节1日拉开序幕,市司法局联合本社打造首场活动——

“互联网+”法律援助启动 新模式开全省先河

核心提示

7月1日上午,泉州晚报大厦大堂一楼,由泉州市司法局和泉州晚报社联合主办、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泉州市“互联网+”法律援助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这也是2016泉州晚报社读者节系列活动的首场活动。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泉州市政府副市长卢炳椿出席启动仪式。 □本报记者 储晓莉

 

活动现场,援助律师耐心地解答群众的咨询。(林劲峰 摄)

借力“互联网+” 编织法援便民无缝网络

活动由泉州市司法局局长郑建辉主持,省法律援助中心、泉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市直30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市直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和读者代表总计300多人参加。

“嗖嗖嗖……”随着各位嘉宾一齐把手按在启动球上,泉州市开始真正实现百姓在家轻点鼠标即可在线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开启泉州“互联网+”法律援助新模式。

“泉州市法律援助长期以来取得的成绩,值得高度赞赏!”开场致辞时,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特别激动地说,泉州市“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在全省首开先河,是一个重大突破,其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

泉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柯秀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指出:“‘互联网+’法律援助立足群众需求,突破地域限制,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援助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综合效益。”多年来,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了能帮助更多贫弱群体,一直在努力打造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构筑市、县、镇、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由市县两级12个法律援助中心、163个乡镇(街道)援助站、115个社团援助站和2464名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串联起一个“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动动手指 在家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泉州市“互联网+”法律援助在全省首开先河绝不是偶然,这缘于泉州法援人平常工作的勤勤恳恳,总是急受援人之所急,想受援人之所想。多年来,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得到从部委到省市级的多次肯定,也先后获得各级表彰近40次,但泉州法援人仍然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断思考如何才能更好地服务到有需要的百姓。

从今年年初打造“互联网+”法律援助新服务模式的构想,到7月1日的系统正式启动,不到半年时间。期间,泉州市司法局和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高度关注这项工作的推进,4月初开始试运行,经过修改完善,5月初该系统开始在全市进行推广,再到举行正式启动仪式,网上网下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从此形成。

据介绍,“互联网+”法律援助正式启动后,市民只要通过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官网,通过快速导航找到“网上申请”这个版块,无需注册,就可以直接填写身份和案件信息,在线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也可以通过泉州市司法局官网和泉州市司法局的官方微信,寻求在线法律援助。

读者咨询话题多 律师耐心来解答

活动现场,主办方还特别安排了现场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8名金牌律师、3名公证人员现场接受市民咨询。

离8点的启动仪式还有些时间,已有许多市民提前赶到泉州晚报大厦,援助律师们随即开始接受咨询。

记者发现,市民咨询的话题涉及劳务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离婚纠纷、工资拖欠等各个关乎百姓切身权益的领域。这其中,以劳务纠纷最突出,没签订劳动合同但又发生劳务关系,一旦发生伤亡,索赔之路无比艰辛,如何为自己维权的确困扰着许多人。

现场,记者碰到前来咨询的郑先生。他告诉记者,他的一个朋友前段时间临时受雇于一家小型公司帮忙拉电线,朋友无电工上岗证,在操作中发生意外,不幸身亡,但公司老板拒绝赔偿。接受咨询的市法律援助中心苏律师告诉郑先生,虽然他朋友跟受雇公司没有劳动合同,但有劳务关系,如果经法医鉴定,死因明确系电工操作,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向受雇公司索赔。苏律师向郑先生详细讲解了如何索赔以及索赔依据和标准,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碰到这种事,我们既不懂法律,又请不起律师,听到晚报社这里有律师现场接受咨询的活动,特意赶过来,结果不仅得到明确的答案,还知道像我们这样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郑先生咨询过后,豁然开朗,他激动地握着苏律师的手,不断表示感谢。

郑先生的案例只是咨询活动的一个缩影。虽然只是短短的两个多小时,但有100多人次来现场咨询,援助律师们应接不暇,经常同一时间接受多人咨询。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居彪表示,“互联网+”法律援助是一个创新突破,但又是一个新的起点,未来,“互联网+”法律援助这一平台将为泉州法援人的“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目标提供更畅通的渠道。

 

“互联网+”法律援助启动仪式吸引了不少市民参与 (林劲峰 摄)

案例一 全款买了车位 却被开发商抵押

市民林女士去年底全款购买了晋江某小区的一个车位,共花费11.6万元。3个多月过去了,开发商拖着不去泉州市房管局备案。心存疑虑的她到市房管局查询,惊讶地发现开发商将车位卖给她之前,已将车位产权抵押给了一家金融机构。随后,她找到开发商协商,表示要么尽快进行备案及办理产权证,要么退还车位款,但开发商迟迟未回复。1日活动现场,她特地前来咨询。

对于林女士的情况,福建高融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文娟表示,开发商故意隐瞒了车位已经抵押给金融机构的事实,涉嫌欺诈,林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请求法院判令车位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的购车位款,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利息)。(记者 王丽虹)

案例二

借给朋友20万元 不料对方玩失踪

南安的吴先生2014年10月将20万元借给了朋友张某,张某当时将一辆崭新的轿车抵押给他,并写下一张欠条。谁知不到1个月,他就再也找不到张某,打电话关机,微信也被拉黑。更可气的是,自称是车行的几个陌生人找到他,声称张某没有还车贷,强行将轿车开走。如今1年多过去了,他仍找不到张某。

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清表示,根据吴先生出具的欠条,上面未约定还款时间,双方的借款合同实质是无期限的合同。该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长期诉讼时效。建议吴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返还20万元欠款。胜诉后若张某仍拒绝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张某银行存款,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限制对方进行高消费,限制其出境、搭乘飞机等。(记者 王丽虹)

案例三

楼板渗水影响装修 楼上业主不帮解决

当天8点未到,家住泉州市区温陵北拓的黄女士就来到报社大堂,她的家最近准备二次装修,但楼板一直渗水,影响了进度。“装修师傅查看后发现,是四楼的住户水管爆裂。”她通知楼上的业主修理后没多久,阳台又漏水了。“对方说已经帮忙修过一次,不愿意再帮我们修了。”她说,她只要求对方能开个门,她自己请师傅修,所有的费用她自己承担。然而,与对方反复协商过几次,都未得到允许。

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智镑仔细了解情况后,认为水管爆裂是装修时候埋下的,确实属于楼上业主的责任。他建议黄女士先通过物业或社区居委会调解,若不成,再通过法律诉讼解决。(记者 王树帆)

案例四

孩子被撞成重伤 巨额医药费索赔难

活动现场,记者遇见了南安的黄先生,他认真阅读着现场发放的泉州市法律援助、网上咨询申请操作指南,他想通过法律渠道,为自己的孩子争取一份活着的希望。原来,去年12月底,他7岁的孩子在学校门口被一辆电动车撞倒,肇事者直接走了。孩子被同学扶进学校后不久,突然晕倒在教室,随后被紧急送到医院。经诊断,孩子颅脑骨裂,脑内出血,由于没有及时送医,情况危急。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如今已花去了40多万元。

“肇事者找到后,只支付了5.5万元医药费,这根本是杯水车薪,如今孩子四肢无法动弹,人也不是很清醒,医生说必须再做手术,手术费用需要30多万元。”黄先生一脸愁容地说,肇事者称没钱,孩子治病救命的钱没有着落,一家人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清表示,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医药费、住院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肇事者不肯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建议黄先生向民政部门、本单位工会申请救助金,以及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记者 王丽虹)

案例五

工作时手指被压断 工厂赔偿数额太少

今年2月份,黄女士在丰泽区一家五金厂打工,工作中手指不小心被冲床设备压砸,造成一根手指断掉,另外一根经络不畅。她一直在和工厂协商赔偿事宜,但工厂愿意赔偿的数额极少。如今,她的丈夫已经去世,身边有两个在念书的小孩,经济状况十分困难,“手指这样,恐怕不好再就业。”

记者带着她来到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的展位,律师郑智镑详细翻阅了她带来的资料,并仔细询问了有关情况,比如是否购买医保,伤残认定级别等。一番交流,他发现黄女士还是有些困惑,于是他在一张空白纸上详细写下了方法步骤。“先做个正规的伤残等级鉴定,再请求法律援助中心算出可索赔数额,然后找责任企业协商,若未果,须尽快到相关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临走时,郑智镑特意交代黄女士,这种工伤索赔申请有时效性,建议其尽快处理。(记者 王树帆)

便民服务无止境

在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特殊日子里,我市举行“互联网+”法律援助启动仪式,具有重要意义。

敢为人先、敢拼爱赢。近来,市司法局在推动司法行政改革进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探索,在全省率先开发了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形成集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监督管理、援务公开于一体的“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初步实现了“援助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综合效益。这种求新求变的努力,是法律援助工作践行“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核心理念的创新举措。

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启动仪式圆满举行,是市司法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次有力实践,是我市法律援助创新的一个新起点。接下来,在“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发展道路上,我们期待法律援助工作立足群众需求,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让更多老百姓“零距离”就能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为推进“五个泉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记者邱和军

花 絮

建党日,最美丽的身影

当天活动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日,现场最美丽的身影,非党员律师们莫属,他们多数以个人名义加入到法援队伍,组成党员先锋岗,不收取报酬,只为做点公益。

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智镑,党龄9年,微信昵称“布莱恩特”,忠实的篮球爱好者。然而,他已经好几年没碰篮球了,“白天了解案情、上法庭,晚上写材料。”他说,如果有点业余时间,他更想做点公益,他多次和法援中心一起,走进社区、医院、监狱等提供法律服务。

郑智镑在大学时候就是活跃分子,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毕业后服务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还是实习律师的他就牵头筹建起了党支部。对于让他这样一名“菜鸟”当党支部书记,上级曾有点疑虑,后来他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如今就职的事务所虽然没有党支部,但他和其他事务所的16名党员律师,一道组建了“丰泽区律师联合党支部”,“与志同道合的人,做点公益,挺有意义的。”郑智镑说。 (记者 王树帆)

来 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泉州经济网建设声明: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128966 邮箱:admin#qzwhcy.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