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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调控基地补助资金开始申报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3-05-23

本报讯 (记者吕斯达)记者获悉,《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补助资金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今年我省将对副食品基地改造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以奖代补给予补助;对于基地的赈灾补助,按照不超过受灾直接损失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予以补助。

协议期内省级副食品基地都可申报

根据通知要求,协议有效期内的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都可参与申报,本年度补助资金的支持方向主要为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补助和基地赈灾补助。

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补助主要用于提升基地设施建设水平及基地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水平,支持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及销售平台建设与升级改造。包括生猪基地猪舍改扩建、废弃物污染治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改造建设项目;蛋禽基地的禽舍改扩建、标准化生产线、禽舍防疫系统等改造建设项目;蔬菜基地水电路、塘沟渠、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设施、产品检验检测设施、物理和生物防虫设施、产地预冷与分拣配送设施等改造建设项目以及各类基地生产管理平台、产品销售平台建设与升级改造项目。

而基地赈灾补助则用于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发生较大损失基地予以补助,以帮助基地灾后重建与恢复生产。

优先支持产品供应本省基地

各地申报基地改造建设补助项目,总数不得超过当地省级调控基地总数的30%,优先支持达到基地示范创建标准和产品供应本省市场为主的基地。基地赈灾补助根据基地实际受灾情况进行申报,不受具体名额限制。

此外,申报项目须为2013年度新改造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以前年度已申报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且项目内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提升基地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水平。

改建项目申报截至5月30日

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资金时应提交申请资金的正式文件和项目基地装订成册的建设项目补助申请报告书。基地赈灾补助须提交基地申请报告、基地受灾损失情况、受灾损失图像资料等有关材料。

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补助须在5月30日前上报;赈灾补助申请须在受灾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依照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向所在县(市、区)级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级经贸、财政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省经贸委、财政厅。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大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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