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类中概股 可不拆VIE直接回A股
本报讯 6月19日,工信部颁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其中提到:“我部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虽然细则未出,但这仍然是近期如火如荼的拆VIE风潮中,各方参与者面临的第一个重大政策变动。这意味着有着VIE结构的经营类电商企业,可以直接转为中外合资企业,而不需要像前段热议的外资股东退出,由本土资金接盘,变成一家纯内资企业再在A股上市。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家茂律师指出:“互联网企业在注册时就会有分类,像京东、唯品会这样的电商公司,以后就不受外资股比限制;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优酷土豆这样的视频网站,被分类在文化娱乐企业,沿用以前的法律法规;滴滴打车这样的公司则看是如何分类的。”
VIE结构,又称“协议控制”。以京东为例,京东有一个持有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实体日常经营(以下简称ICP主体),它上市前在开曼等地方成立一个公司,这个开曼公司协议控制ICP主体,ICP主体的收入和利润也为开曼公司所有,开曼公司直接去上市。京东的美国股东持有的是开曼公司的股权。
程家茂分析,等细则出来后,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公司很多都会考虑拆掉VIE结构。
此外,由于经营类电商公司拆掉VIE结构会成为风潮,所以在未来,这类互联网公司大多不需要顾虑公司的法律结构跟上市地点之间的关系。上市前考虑上市地点时更多考虑:哪个市场给出的估值更高或给予企业的附加值越大即可。启明创投主管合伙人甘剑平认为,这样,好的企业的创始人和股东,能得到最大的奖励,那么国家也就实现了引导资金进入实业投资,把资金给好的企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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