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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构建“大城管”格局 明年底实现机构综合设置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8-29

噪声污染 ★关键词

多部门联合执法 扼杀噪声于无形

 

执法人员到工地检查

问:城市噪声污染控制和治理一直是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法律法规对噪声污染管理部门职责是如何分工的?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有什么规定和要求,执法难点问题在哪里,有什么措施?

答: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噪声污染分为三类:一是工业噪声,即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这类噪声环保部门负责管理;二是社会生活噪声,如高音喇叭、猜拳、车辆噪声等,这类噪声由公安部门管理。三是建筑施工噪声,这类噪声由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

关于建筑施工噪声,《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夜间和午间在人口集中区域从事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夜间是指22时至次日6时,午间是指12时至14时30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难点在于:交通管制和施工时间存在冲突,出于交通管制要求,建筑施工车辆(含渣土车)一般要夜间9时才能进入中心市区,而环保法律规定夜间10时至凌晨6时不得进行建筑施工,因特殊工序需要施工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市区施工时间实际才1个小时,缺乏疏导等综合性管理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实施综合整治:一要由市城管办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合理疏导车辆进城和超时施工审批,逐步协调解决项目赶工和施工时间控制矛盾问题。二要深入工地宣传,引导和督促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三要引导工地改进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错开市民休息时间,从源头上有效防治噪声。四要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及时查纠施工噪声扰民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来 源:泉州网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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