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
本报讯 (记者赖劲松)昨日省物价局对外发布消息称,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实行加价政策。
省物价局表示,油品质量升级,有利于减少尾气排放,是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福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我省国Ⅴ标准车用汽油销售价格在国Ⅳ标准车用汽油销售价格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170元,国Ⅴ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在国Ⅳ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160元,非标准品按国家规定品质比率相应加价,普通柴油仍按国Ⅲ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执行。
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确保实行加价的车用汽、柴油质量符合国Ⅴ标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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