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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剁好的肉馅或不能再卖了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5-12-25

 

新规一旦实施,有望进一步规范超市生鲜的销售,让食品安全更有保障。图为消费者在超市选购肉类。(新华)

本报讯 (记者黄文珍)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公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对生鲜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违反规范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业内人士分析,该规范正式出台后,将有效杜绝超市等食品经营者擅自更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包装日期不得代替生产日期

在泉州中心市区泉秀路一家大型超市的生鲜区域,鱼肉、猪肉片、牛肉片等各种生鲜用保鲜膜装在包装盒内,被放置于冰柜内或冰块上,保鲜膜上的标签标注有包装日期、保质日期、单价、重量等内容。

据了解,一旦《规范》正式出台,要求超市经营者对适宜以最小销售单元进行包装的生鲜食品进行包装及标签标注,要防范包装物污染或者其他交叉污染,并按本规范要求向消费者提供生鲜食品标签标注的信息,保障实现可追溯。

同时,对超市自设包装食品的标签标注内容进行了规定。具体来说,超市经营者在自设包装的生鲜食品的包装物上标注的内容必须包括,生鲜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者或供货者已经标明保质期或贮藏条件的,或者超市自行设定保质期的,应同时标注。同时,超市设定保质期的,应标注贮存条件。

《规范》明确,畜禽肉类应标注为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果蔬的生产日期应标注为收货采摘日期,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出厂日期。此外,鼓励超市经营者按小时标注畜禽肉类等生鲜食品的保质期。

对于超市经营者自设包装的标签标注上只有包装日期,没有生产日期以及超市擅自更改生产日期的做法,《规范》明确指出,生鲜食品包装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换,标签标注内容不得伪造、涂改、遮挡、篡改,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此外,进口生鲜食品应当用中文标注生鲜食品的名称、原产国及具体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进口日期、保质期,以及进口商和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转基因生鲜食品应在标签标注中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在法律追责上,对于擅自拆除、更换包装,或者伪造、涂改、遮挡、篡改生鲜食品标签标注内容的,以及在包装生鲜食品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范处理和处罚。

生鲜肉不得预加工成肉制品

“一些消费者没有空闲或懒于自己剁肉馅、切肉片,但是又想包饺子或涮火锅等,就会想着到超市买现成的。”丰泽街一家大型超市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此肉片、肉馅等成品肉在超市里销路还不错。

记者看到,在摆放生鲜的货架上,一个加盖的容器内装着已经剁好的肉馅用于散卖,每斤标价为13.9元,同时标签上并未显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价格也相较于每斤动辄18元左右的新鲜瘦肉要来得便宜许多。

但是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正式出台后,其明确指出,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或直接散装销售。同时禁止使用屠宰场废弃肉类,或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肉类加工肉馅等生鲜肉品和肉制品。

“这条规定主要是防止商家将临过期的生鲜肉加工成肉馅等肉制品,从而造成细菌污染等安全隐患。”业内人士透露,为什么加工成肉馅等肉制品的价格要比生鲜肉类便宜,主要是因为两者之间的品质不同。一些超市自设的肉制品是用鲜肉的边角料或成色不好的肉块加工而成。“比如一些超市,会将第一天未售完的鲜肉堆在一起,第二天继续销售,但是价格会降低。而到了第三天,所有零碎的边角料和成色不好的肉块会被提前加工成肉馅。根据超市规定,生肉只能卖三天,对于临过期甚至过期的肉一些超市就会加工成肉馅等肉制品再行销售。”

当然,《规范》同时提出,超市可应消费者要求将生鲜肉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销售。

对于违反规范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的,《规范》指出,将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从而有效保障生鲜食品安全,让市民吃得更放心。”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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