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景区提升项目最高奖100万元
东南网2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2016年景区提升项目进行奖励,最高奖励达100万元。
据悉,主要奖励分三项:一是A级景区奖。对2016年新评定的国家5A级景区奖励100万元,4A级景区奖励30万元。二是国家级品牌奖。对2016年新评定的国家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50万元,用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景区提升奖。智慧景区建设根据各景区收费票点数和人流量,核定新建智慧闸机或改造智慧闸机的实际数量,按5A景区不高于18万元,4A景区不高于15万元,3A景区不高于12万元给予补助;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项目建设给予补助不高于30万元;省定重点景区予以重点补助。
来 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金环
相关新闻
- 16-02-16福建省9区县将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 15-12-27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 跻身国家4A级景区
- 15-11-26永春呈祥乡全力打造国家4A级旅游景区
- 15-11-13世界文化遗产曲阜“三孔”禁止“小喇叭”导游
泉州经济网建设声明: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959379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