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汽车»正文

等不到车想退定金 车行不同意 交付逾期可追究车行违约责任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9-13

律师提醒:买车时可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交付日期,逾期可追究车行违约责任

买车原本是件开心的事,但最近市民杨先生烦透了心:一个多月过去了,车子还没到货,车行既不肯在合同上做明确标注又不肯退还定金。目前,通过协调,车行已同意在合同上标注双方约定的汽车交付日期,并表示车子已由厂里发出,希望杨先生再耐心等待几天。

8月4日,市民杨先生在南安大霞美华奥奥迪4S店订了一辆奥迪Q3汽车,但他选择的红色车型当时没货,销售人员告诉他大约一个半月内会到货。为了心仪的爱车,杨先生决定等一段时间。

“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整个泉州都没有我要的车型,可是没过几天,我就在其他车行看到了我要的红色奥迪Q3,并且销售人员告诉我他们从没断货过。”杨先生说,通过对比他才发现自己当时买的价格并不便宜,他感觉自己受到欺骗,销售顾问曾多次告知车已发出,但一直都没收到到货通知。

杨先生提出退还5000元定金或在合同上标注汽车交付日期的要求均没有得到车行同意。无奈之下,杨先生向早报记者求助。

记者联系到杨先生的销售顾问小吴,小吴告诉记者,他们的车一般从工厂里调,如果集团内其他店有现车,也会偶尔借调。之前确实告诉过杨先生,他的新车会在一个半月内到货,上周五已从天津厂里发出,预计7天左右会到店里。另外,小吴表示同意在合同上明确标注汽车交付时间,逾期未交车的话,杨先生可按合同条款更换车辆颜色或退定金。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传江,据张律师介绍,作为消费者,杨先生有权要求车行在合同上明确约定汽车交付日期,并以此为凭证。若尚未超过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杨先生只能催促车行尽快交车。一旦超过期限未能交付车辆,杨先生可以按照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追究车行违约责任。

来 源:泉州网 责任编辑:张金环
泉州经济网建设声明:

1、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不论原创或转载,皆以传播传递信息为主,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2、本网原创之作品,欢迎有共同心声者转载分享,并请注明出处。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95-22959379 邮箱:admin@qzwhc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