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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鲤城购房安家 本月起最高享2%补贴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2-23

近日,鲤城区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本月起,购房者最高可享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同时,其子女可享就学优惠。据悉,此次优惠政策,适用于鲤城所有新建房地产项目。

早购房可多补贴

本月起至2016年4月30日,个人(家庭)购买鲤城辖区范围内,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购买二手房),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鲤城辖区范围内,144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

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个人(家庭)购买鲤城辖区范围内,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购买二手房),可享受购房总额1%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鲤城辖区范围内,144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

其中,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房总额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总房款。购房人持首套或首改房证明,以及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该区住建局提出申请。鲤城区住建局定期汇总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审批后,区财政按照审批结果,将购房补贴拨付给区住建局,由该区住建局转入购房者个人账户。

子女可划片入学

上述通知发布后,鲤城区教育局,对在鲤城区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将明确其就学划片招生范围。

如果该片区内有学校且学位额充足,凭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户口本,即可安排购房者子女在片区内学校入学。如果该片区内的学校没有剩余学位,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就近入学。如果该片区内没有规划建设学校,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依据教育部、住建部相关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公办小学、幼儿园的相关政策,完善该片区的教育功能。购房者子女要求就读中学,可依照当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鲤城区将留足教育用地,将中小学、幼儿园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教育部门将保障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可通过整体迁建、创办分校、集体化办学等形式,将名校名师等优质教育资源延伸,高起点办学。

另外,外来务工人员购买商品房后,公安分局凭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办理居住证。鲤城区教育局凭居住证和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子女同样可以按生源划片情况,被安排入学。

转换通道已打通

针对我市下发的《泉州市打通商品房与安置房及保障房转换通道实施方案》,鲤城区将积极贯彻落实,配合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搭建被征收人自主选购服务平台,对库存商品房源和剩余安置房源进行登记,提供给被征收人到服务平台自主购买;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洽谈团购优惠,按低于市场价格的价位,销售给被征收人;实施单位统购,根据当地住房保障需求或房屋征收项目的安置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法》,购买(收储)商品房或安置房作保障房或安置房房源,有效消除库存商品房。

此外,该区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帮助建立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政府补贴差价。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

(林朝阳 黄欣怡 邱佳鑫)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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