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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监督抽检 食用农产品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6-17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近日,市食药监局鲤城分局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该局执法人员与检验机构工作人员组成抽检小组,对辖区内2个农贸市场及周边门店、5家大型商场等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抽检。此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60批次,涉及畜禽肉副产品、淡水产品、贝类、新鲜蔬菜、柑橘类、瓜果类等在内的11个食品品种21个食品细类。

“食品经营户应把好准入关,不让无证、未经检验的食品进入市场销售。”执法人员表示,若发现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户不仅要被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还要面临至少5万元的处罚。

据悉,新《食品安全法》增设了食品经营者免于行政处罚的条款。根据新法,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对已造成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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