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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法治元素” 助推“大美安溪”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01-15

安溪地处晋江上游,是源头所在,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一泉清水永续长流,事关全市几百万人的饮水安全。安溪也是铁观音的故乡,80%的安溪人以茶为生,茶产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息息相关。做好安溪的生态保护工作,意义非凡,责任重大。为此,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将“两惩三修四防”的“法治元素”注入安溪生态环境保护中,助推“大美安溪”生态文明建设。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黄志波

“两惩” 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

所谓“两惩”,即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和严惩生态领域职务犯罪。近年来,安溪县检察院将生态领域的司法保护摆在突出地位,该院对这个领域的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等进行科学的推断和预测,完善司法对策。自2012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刺桫椤、红豆杉等专项行动,有效保护了物种多样性。

此外,该院通过深挖破坏生态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保护伞”,2011年至2014年,先后查处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6件6人。如2011年,安溪县委、县政府决定石材行业全面退出,但部分石材加工企业与土地所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煽动群众信访。该院及时介入展开调查,迅速突破了龙门镇国土所原所长陈某清、副所长陈某源受贿、玩忽职守的大案,及时消除部分石材企业主的侥幸心理,710家石材企业全面关停。

“三修” 恢复受损生态

“三修”包括开展“补植复绿”,修复涉林犯罪的山林损害;推行“检察官林”,修复茶园开发造成的山林破坏;跟进“花岗岩矿区治理工程”,修复矿区水土流失。

安溪县检察院在办理涉林犯罪案件过程中,从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着力探索惩治和补植复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一是督促失火烧山,盗、滥伐林木等毁林的犯罪嫌疑人签订“补植复绿”协议,二是大力推行“补植复绿”等非羁押刑罚。2011年以来,共补植复绿山林面积3768.1亩。

早期,安溪县部分山区因毁林种茶、无序开发花岗岩,造成山林毁坏、矿区崩岗。针对这些情况,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在感德镇栽种10余亩的“检察官林”,探索集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带头植树造林、依法打击毁坏林木为一体的可复制综合治理模式,并积极开展了矿区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征地拆迁补偿的监督,使得龙门、官桥片区新增耕地、林地2451亩。

“四防” 提升全民预防意识

“四防”机制则从巡回开庭以案施教定向预防、创建教育基地实现辐射预防、丰富宣传方式倡导全民预防和完善巡查机制强化监管预防四方面展开。

针对安溪县地域点多线长的特点,该院积极联系行政机关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在福田乡、虎邱镇和龙门镇等多地建立各具特色的生态损害预防教育基地,还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生态法律法规、生态执法工作动态、生态处罚案件,在全县营造保护“人人参与环保”的全民预防氛围。

近年来,该院与县法院沟通,利用巡回法庭的方式,进乡入村到案发地开庭审理破坏生态环境源案件,通过组织群众旁听庭审的方式,以案施教,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定向预防效果。此外,该院针对行政机关重打击、轻预防的问题,依据不同行政机关的执法模式,制定《生态环境巡查制度》,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加强生态管护巡查,强化生态损害的监管预防。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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