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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卫生督导队 杜绝露天垃圾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5-08-31

本报讯 (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吴华扬)美丽乡村,人人共享。洛江区近日正式出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采取乡镇(街道)自查、区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的4个乡镇67个建制村及双阳街道南山等8个社区进行更趋完善的考评。

《意见》提出,通过提升乡村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乡村整洁有序、生态和谐、环境优美的总体目标。具体要求为:各村(居)每1000人至少配备2名固定清扫保洁人员,并做好人员执勤登记以及管理工作;公共场所及主要村干道按要求设置村垃圾集中收集池(垃圾桶),杜绝出现露天垃圾,如未按每100米设置一村垃圾集中收集池(垃圾桶)的,或沿主次干道、乡村道路两侧出现露天垃圾的,将被扣分。

在一些地方,垃圾池垃圾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意见》明确,各村(居)垃圾池应做到周边整洁,无焚烧垃圾现象。同时,道路路面、两侧、周边水体、排水沟、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含公厕、集贸市场)日常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村庄周边低洼地和河渠沟塘等水体无垃圾,排水沟、窨井畅通;村级需有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并做好每日垃圾运输记录以及车辆人员管理工作。

同时,鼓励各村(居)创新卫生保洁机制,如村设立卫生保洁督导队并规范运作、发挥作用,利用村的多方资源设立保洁基金等创新形式,均可获加分肯定。

记者获悉,为确保村(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开展,明年起,洛江区各乡村的村民委员会将通过“一事一议”,向村民收取卫生保洁费20元/人·年。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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