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完成上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2015年,石狮市顺利完成“十二五”及2015年减排目标任务,其中,生活污染减排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名列泉州各县市前三位。
根据泉州市去年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目标任务,石狮市2015年COD、NH3N、SO2、NOx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排8.6%、10.3%、13%、9%。其中,生活COD减排8.0%以上,NH3N减排10.2%以上。一年来,石狮市稳定运行中心区城市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尾水回用工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继续推进水系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各项管网工程进展顺利,中心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进一步提高;淘汰注销黄标车1145部,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集控区内导热油炉中压蒸汽供热替代,染整集控区全面实行集中供热;推进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加强对各电厂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管。该市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年度减排任务较好地完成。
同时,石狮市去年启动大堡电镀集控区改造提升工作,近期提升目标基本完成;工业危险废物管理不断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覆盖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考核目标;建成区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4%、100%,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综合利用,规范化处理处置。
(林恩炳)
来 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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