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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企业重金属污染环境 老板员工双获刑

http://www.qzce.com【泉州经济网】2016-10-25

自己就是一个打工的,老板叫干啥就干啥,污染环境也是老板的责任,这样的观念,得改改啦。海都记者从鲤城区环保局获悉,该区第一个因为污染环境罪的员工,被判刑9个月。

据泉州市环保局统计,今年来全市共有26起污染环境的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涉案人员除了老板,还有员工和房东,鲤城区的这一案件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重金属污染

员工同时被判刑

鲤城区环保局局长杨亚义介绍,今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在常泰街道的盛皇工程机械配件厂,逮了现行:偷偷进行小电镀,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排厂区外的水沟。

执法人员在车间排水口、车间外排水沟、厂区外排水沟的荒草地取样,检测结果发现,三处废水中的镍浓度分别为289mg/L、128mg/L、241mg/L,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总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289倍、128倍、241倍,严重污染环境。

在固定证据后,鲤城区环保局将该案移送鲤城区公安分局。经审判,该公司老板蒋某获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万元;公司员工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5000元。

根据调查,老板蒋某经营配件厂多年,生产螺丝钉、螺帽、机械配件等产品,电镀这道工序都是给别人做的,今年6月份起决定自己做,省下一些成本;员工王某是个“土师傅”,原来在其他公司见过电镀,知道怎么做。双方一拍即合,搞起了小电镀。结果很快就因为污水黑、臭问题,被举报了。“王某文化水平不高,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他以为出事也是抓老板。”执法人员介绍,检测结果出来后,王某才知道利害关系,但为时已晚。

来 源:闽南网 责任编辑:张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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